关于开展白银期货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8〕3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促进期货合约连续活跃,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现招募白银期货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白银期货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
(八)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受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白银期货做市商资格的,应提交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材料。
1. 纸质材料
请根据上述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名称格式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品种-单位名称”,并于2018年12月21日(周五)17:00前,邮寄至上期所交易部。
2. 电子材料
加盖公章扫描后的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于2018年12月21日(周五)17:00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材料预审
上期所根据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预审。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参加后续的综合评定。
(三)综合评定
上期所根据机构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内部制度、做市业务方案、品种交易经历、报价相关经验、技术准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筛选确定
上期所根据综合评定的结果筛选确定并公布做市商名单。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21-68401498,021-68401770,021-68402809
邮箱 : shfemarketmaker@shfe.com.cn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5层
收件人: 上期所交易部
邮编: 200122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