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调整期货库容的公告
近期我所收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调整期货库容的申请,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调整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大通路331号铜、铝、锌、镍期货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的申请,调整后的核定库容为:铜10000吨、铝10000吨、锌5000吨、镍2000吨;同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放弃我所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申请。
二、自公告之日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应按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