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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的公告

浏览数:1865    发布时间:2020/5/11 14:28:27

为更好服务实体企业,满足市场投资者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征集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

一、交割仓库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江苏、福建、广东区域内甲醇仓储企业,独立法人。

(二)资质要求:具备甲醇存储、装卸等有关条件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仓储能力:能够提供2万吨以上甲醇期货交割库容。

(四)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分别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单位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分别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五)其他: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交割厂库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中国境内甲醇贸易企业,独立法人。

(二)申请资质:甲醇经营年贸易量50万吨以上,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诚信纪录良好,或能够开具符合郑商所要求的银行保函。

(四)对甲醇期货市场有较深认识,积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五)其他: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

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请参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设立条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资料》《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厂库申请资料》(郑商所网站首页-交易所服务-会员服务-交割业务指引-仓库申请)有关要求。

四、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相关业务的申请人,请将规定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初审符合后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邮寄至郑商所。郑商所将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等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邮箱:wangteng@czce.com.cn

联 系 人:王腾  0371-6561283518837170518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3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部

邮编:450018    传真:0371-65610680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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